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农业强国光明谈】从农业大国迈向农业强国,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本期《农业强国光明谈》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魏后凯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毛世平,一起了解农业强国的“正确打开方式”。
魏后凯在节目中解读“农业强国”四个字的具体内涵。他表示,农业强国的提出有利于构建一个更加完整全面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体系。农业强国的重要标志是 “四强一高”:即农业耕地保障能力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强、农业国际竞争能力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农业发展水平高。
魏后凯认为,在此时提出建设农业强国,是因为当前我国已经具备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基础和条件,只有从现在起加快推进农业强国建设,并经过若干个五年规划的持续努力,才有可能使中国立足于世界农业强国之林,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的转变,确保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毛世平认为,要实现从农业大国到农业强国的跨越,我们还面临着很多挑战。首先,“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与国际上公认的农业强国相比,我国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差距较大;此外,我国国土面积广阔,区域性差异明显,耕地条件、生产环境等有鲜明的区域性特征,因此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访谈中,魏后凯和毛世平还探讨了农业强国提出的意义、农业强国与农业现代化的联系等话题。点击视频观看详情。
往期回看:
【农业强国光明谈】国产白羽肉鸡自主育种“突围”记
科学顾问
魏后凯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 研究员
毛世平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 研究员
联合出品
科普中国
中国农业科学院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中国农学会
光明网
总 监 制
宋乐永 廖丹凤
总 策 划
战 钊 邬震坤 宋雅娟
导 演 组
宋雅娟 武玥彤 谢 芸
主 持 人
林佳欣
视觉设计
翟 烽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